《岳阳市云溪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区政府门户网站   2025-01-16 16:50   浏览量:1   | | | |

  为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公租房管理,区住建局制订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障对象

  面向三类群体: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低保、特困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毕业5年内)、在本地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二、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提供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场价(不超过同地段70%),优先保障低保、特困家庭。

  租赁补贴:按家庭人口发放补贴(30-60平方米),补贴比例根据收入分档(市场租金的40%-70%)。同一家庭仅选一种方式,优先发放补贴。

  三、申请条件

  收入限制:城镇家庭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低于150%。

  住房要求: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其他条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新就业职工需连续缴纳6个月,外来务工人员需12个月)等材料。

  四、申请流程

  城镇家庭:向户籍地街道办申请,经初审、审核、公示后纳入轮候。

  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经公示后报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

  轮候分配:按困难程度、收入水平排序,优先保障特殊群体(如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

  五、使用与退出

  租金标准:动态调整,困难家庭可申请减免。

  禁止行为:严禁转租、转借、擅自装修或改变用途,违者取消资格并追责。

  退出机制:收入或住房条件改善后需腾退,逾期不退将依法处理。

  六、监督管理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

  设立举报渠道,严查虚假申请、违规使用等行为,纳入诚信黑名单。

  本办法自2025年1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