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公租房管理,区住建局制订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障对象
面向三类群体: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低保、特困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毕业5年内)、在本地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二、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提供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场价(不超过同地段70%),优先保障低保、特困家庭。
租赁补贴:按家庭人口发放补贴(30-60平方米),补贴比例根据收入分档(市场租金的40%-70%)。同一家庭仅选一种方式,优先发放补贴。
三、申请条件
收入限制:城镇家庭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低于150%。
住房要求: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其他条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新就业职工需连续缴纳6个月,外来务工人员需12个月)等材料。
四、申请流程
城镇家庭:向户籍地街道办申请,经初审、审核、公示后纳入轮候。
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经公示后报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
轮候分配:按困难程度、收入水平排序,优先保障特殊群体(如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
五、使用与退出
租金标准:动态调整,困难家庭可申请减免。
禁止行为:严禁转租、转借、擅自装修或改变用途,违者取消资格并追责。
退出机制:收入或住房条件改善后需腾退,逾期不退将依法处理。
六、监督管理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
设立举报渠道,严查虚假申请、违规使用等行为,纳入诚信黑名单。
本办法自2025年1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