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吴湘波)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4-15 17:01   浏览量:1   | | | |

  因保管不善,将本人居住的位于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炼四化村25栋404的国土所有权证遗失(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湘波

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