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陆城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陆城镇   2025-07-07 10:43   浏览量:1   | | | |

  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我镇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做好我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以下简称延包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71号)《岳阳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岳农组发〔2025〕2号)等法律和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政 委:张文欢

  组 长:刘初见

  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乡村振兴指导员

  成员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政办、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司法所、财政所、白泥湖村、丁山村、基隆村、枫桥湖村、道仁矶社区、陆城村、香铺村、钢铁村、泾港村、陆逊社区

  三、试点范围

  陆城镇所辖范围(白泥湖村、丁山村、基隆村、枫桥湖村、道仁矶社区、陆城村、香铺村、钢铁村、泾港村、陆逊社区)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定土地“长久不变”承包关系。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

  (二)坚持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工作。规范决策程序,组建党组织牵头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延包工作小组,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延包试点。

  (三)坚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示范引导,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

  (四)坚持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坚持民主法治,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执行,规定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在坚守法律原则、公序良俗、民族习惯的基础上,由群众民主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作用,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妥善解决二轮土地延包矛盾纠纷。

  五、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

  镇、村分别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机构。各村要组织村民组召开村民(农户代表)会议,推选由党员、村民组长、群众代表等3—5人组成的村民组延包工作小组。组织延包工作小组成员集中培训,通过会议、入户、发放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

  2.摸底核实

  印制摸底表,由村干部牵头,以延包工作小组为主体,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确保不漏一户,并登记汇总。重点摸实摸清以下情况:

  (1)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地变化情况;

  (2)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情况;

  (3)农户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整户无地少地和外嫁女等特殊群体情况;

  (4)村、组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留用、新增耕地、开荒地等情况;

  (5)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土地征用和征地补偿款分配情况;

  (6)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

  (7)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

  (8)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3.制定方案

  (1)制定工作方案。各村要出台本村延包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及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并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备案。

  (2)分组制定延包方案。根据摸底核实情况,梳理各类问题后,各延包工作小组召开村民(农户代表)会议,按照二轮土地延包政策,明确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商讨问题处理办法,逐一化解延包中的矛盾,分组拟定延包方案(草案)。延包方案经各组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修改完善后的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等,报镇领导小组审查和区二轮延包工作办公室备案后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由镇人民政府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该方案。

  4.开展调查

  要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逐户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核实,根据摸底核实汇总情况,对田块和家庭成员等信息有变化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统一组织修正;对于未开展土地确权的承包地延包,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有关规定,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

  5.审核公示

  调查成果(信息公示表、公示图等)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公示结果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6.进行网签

  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数据,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并组织开展合同网签。

  7.完善证书

  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保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本着“不变不换”的原则,对于延包试点中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统一变更。对于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有变化的,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

  8.资料归档

  延包试点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数据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因合户、分户、依法调整、互换、转让、交回承包地等产生的纸质和电子档案,村委会应及时报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存档备案,由镇领导小组报送区党史研究室存档备案。发包方要将农村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要健全管理制度、指定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实施路径

  1.坚决执行“大稳定”。二轮承包到户且已确权登记颁证的土地,农户对人口、承包地等信息无异议的,由原承包户直接延包;农户对人口、承包地等信息有异议的,根据实际情况在网签一体化平台上修正后,由原承包户进行延包。对于暂缓确权或未确权登记颁证的农户承包地,要按土地确权的相关程序先确权再延包。对于农户间因矛盾纠纷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的,要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后,按程序予以延包。

  2.审慎实施“小调整”。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在确保农村稳定的前提下,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3.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作为新增地源管理,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地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同意,优先解决无地少地农户需求,能够采取家庭承包的应当依法承包到户。探索由集体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统一经营,所得收益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将新增地源留归集体经营。

  4.稳妥实施确权确股不确地。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不搞确股,继续延包到户。对于延包时确需实行确股的,严控范围,严格报批。

  5.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延包。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章程确认成员身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服刑、丧偶、离婚等原因而丧失成员身份。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承包地应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另行发包。承包户内已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承包地处置方式,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协商解决。户内部分家庭成员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不影响该户延包权益,该户承包地可以直接顺延,但其不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合户、分户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做到合法合规。合户原则上仅适用于二轮承包时为同一户,防止以合户之名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

  6.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充分运用土地确权颁证成果,结合村社保系统、公安户籍信息等进行逐户比对,查清农户状况。依法维护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7.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8.依法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9.积极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占用承包地建房、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权属纠纷等问题化解,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能力提升和条件保障,依法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10.明确起止时间。承包期再延长30年,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计算,陆城镇二轮土地延包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55年12月31日止。

  六、进度安排

  全镇二轮到期延包各项工作任务应于2025年年内完成。

  (一)2025年4月底前,全面启动摸底调查工作,各村二轮延包工作小组的成立、延包工作方案的制定、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摸底核实工作。

  (三)2025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村民组延包方案制定工作。

  (四)2025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延包合同网签工作。

  (五)2025年12月底前,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对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做统一更改,完成村级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更新工作。总结试点工作成果经验,基本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整镇推进工作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陆城镇党委书记张文欢为政委、陆城镇镇长刘初见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乡村振兴指导员为副组长以及相关股室、村(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如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档案整理指导和验收入馆等;党政办负责文件印发、合同归档等;司法所负责政策把关、纠纷调处等;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共享等;财政所负责经费保障和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分别成立临时工作专班,负责推进延包试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推进工作。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议各村(社区)具体延包方案,确保延包工作顺利开展,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动员、督促落实。各班子成员包联点村(社区),落实工作要求,维护农村稳定。乡村振兴指导员按陆城片区和道仁矶片区分别参与各片区延包工作。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延包试点任务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三)落实经费保障。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关注度高。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镇、村(社区)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由财政统筹足额保障,同时,切实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不得违规向农民收取费用。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村(社区)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领导小组加强指导,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陆城镇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小组名单.xlsx

  2.村(社区)土地延包小组名单.docx

  3.组土地工作延包小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