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根据我区食品监督抽检反馈情况,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我局已向市市场监管执法支队及时交办,要求对涉及我区的食品经营主体按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主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主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核查处置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主体的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样品 名称 |
被抽样单位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抽样日期 |
抽样/报告编号 |
不合格 项目 |
处置单位 |
处置结果 |
鳊鱼 |
云溪区凌泊湖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 |
周满安 |
2025-03-21 |
4303250308579-S |
恩诺沙星 |
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溪大队 |
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
小米 辣椒 |
云溪区凌泊湖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 |
周满安 |
2025-03-21 |
4303250308584-S |
倍硫磷 噻虫胺 |
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溪大队 |
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