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等部门在长江流域云溪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6月4日,云溪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等部门在长江流域云溪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检验检疫,活动共放流鲢鱼、草鱼、鳙鱼鱼苗共计90万余尾,以补偿性鱼类放流方式对破坏的鱼类资源进行生态修复。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三名被告人在洞庭湖水域进行电捕鱼,影响水生物正常繁殖、破坏水域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三名被告人当庭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实现从生态“破坏者”到生态“修复者”的角色转变。
区法、检两院负责人及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李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