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和《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对区政府部门之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办理上级和本级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七)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金融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金融工作部署,承担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全区金融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以及预算内专项用于解决区领导和区直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指示。
(十一)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政务接待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
(十二)承担区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制定区政府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协助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公共资产管理;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务预算执行和支出审核、报批、结算;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内部文件材料起草、会务组织、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公务用车、公共节能监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群工作。
(二)文电室。负责文电(含内网)收发、传阅、分办、核稿、缮印、清退、销毁工作;负责区政府颁发印章的刻制与发送;负责区长印章和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纪要办理;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和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
(三)督查室。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上级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的督办和反馈;协调全区政府系统行政绩效评估工作;负责省、市、区重点民生实事的督办;组织办理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区政府的建议、提案;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
(四)金融工作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金融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联系、引导、协调、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区政府对驻区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引导企业上市和初审推荐等工作,协调协助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配合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章程设置,其主职等同于内设机构正职;主职由班子成员兼任的,可以配备1名副职(正股级)。
第五条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8名,督查专员2名(副科级,其中1名兼督查室主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主任或副主任兼任。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0名,人员只出不进。
第六条 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规定如下:
(一)岳阳市云溪区政府总值班室,是区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收集和综合重要政务信息,及时报送区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的组织联络,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批示;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
(二)岳阳市云溪区禁毒事务中心,是区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区禁毒工作规划,督促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对各镇(街道)、区禁毒委成员单位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全区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指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全区禁吸戒毒及禁种铲毒工作;指导禁毒基础业务建设,制定禁毒工作规范,组织开展禁毒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负责禁毒专项经费、装备的计划、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