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项目节能审查未验先投情况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区发改局   2024-10-30 14:34   浏览量:1   | | | |

  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清单》要求,现将我区负责的项目节能审查未验先投情况普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项目节能审查未验先投情况普遍。督察组检查发现汨罗市、湘阴县等县市区多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均已全部建设完成或部分生产线建设完成投入生产,无一完成了节能验收。进一步调查发现,岳阳市2021年至2023年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共85个,完成节能验收的项目仅1个。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未验先投问题。

  整改措施:2021年至2023年以来我区节能审查项目29个,督促已完工项目单位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完成自主验收。完成节能验收专项监察,出具节能监察建议书。强化节能验收管理,对全区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开展自查,防止再次出现未验先投问题。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对辖区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排查发现8个项目存在“未验先投”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区于4月8日对8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项目单位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开展节能验收,并于5月底,收到了所有整改企业的自主验收报告,对所有企业节能验收情况进行现场监察。根据现场监察情况,有7家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工艺、主要用能设备、节能减排措施等实际建设规模与批复节能报告内容基本一致,基本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达到投产运行前节能验收标准。另有1家企业在验收中部分设备未达到节能报告书中的2级能效,该公司已出具整改承诺书,并要求该企业完成了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段完成整改,方可投产运营。

  四、后段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企业对节能管理的认识,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