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人社函〔2026〕1号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
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强化企业用工指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26年1月起,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及在岳从事工程建设的建设开发、施工企业。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同一用人单位在不同区域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行政办公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评价,评价结果全市互认。
二、评价内容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开发、施工企业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对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三、评价标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实行等级制度,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守法失信单位。
(一)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评为A级
1.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
3.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
(二)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评为B级
1.基本能够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并已主动纠正或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予以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未受到行政处理(处罚);
3.未发生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4.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骗取社会保险费待遇的;
8.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在工程建设领域,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按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经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10.有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四、评价程序及结果运用
(一)自查申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5日)。用人单位对照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内容,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申报。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情况及时进行初步审查。用人单位在数据提交后,可查询审核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数据。
(二)审查复核(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1日)。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步审查情况进行审查复核,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部分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对不按时参加书面审查、不按时报送书面材料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初步评价(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及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等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用记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并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形成客观初评意见。
(四)等级评定(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形成拟评价意见,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审定后,确定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汇总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全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文字公告、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五)结果运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对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单位,经主动申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列入市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管理。每个管理周期为两年,期满自动退出,企业可以再次申报。对信用较好的A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评优、评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及企业上市等诚信评价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予以优先通过。对信用一般的B级单位,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日常监管对象,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和咨询,帮助改进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对信用较差的C级单位,列为劳动保障监察各项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监管对象;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评优、评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及企业上市等诚信方面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将工程建设领域C级企业名单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其行业信用监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的有效方式,也是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扎实开展,避免出现“打突击”,延误评价时间、随意评级等情形。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对书面审查的认知度,提高用人单位参审参评积极性。要创新工作方式,熟练系统操作,主动作为,广泛发动,通过推送手机短信、发放传单以及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宣传相关政策,持续扩大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覆盖面,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三)加强指导推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对各县市区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填报集中书面审查情况统计表,将总结、统计报表及守法诚信A级单位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岳阳市直及县市区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联系表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
3.用人单位现场书面审查资料清单
4.2025年度书面审查情况统计表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2日
附件1
岳阳市直及县市区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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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辖区 |
单位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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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本级 |
岳阳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
0730-8251948 |
岳阳市四化建路与花板桥路交汇处岳阳市人社局7楼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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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0730-8251921 |
岳阳市岳阳楼区炮台山路102号社保大楼五楼5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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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岳阳县 |
岳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0730-7607982 |
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1号4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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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容县 |
华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0730-4612333 |
岳阳市华容县阳光大厦1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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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江县 |
平江县劳动保障维权事务中心 |
0730-6296726 |
岳阳市平江县育才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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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湘阴县 |
湘阴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 |
0730-2263277 |
岳阳市湘阴县太傅北路329号湘阴县综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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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湘市 |
临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0730-3977391 |
临湘市临湘大道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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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汨罗市 |
汨罗市人社局劳动监察股 |
0730-5222279 |
汨罗市大众南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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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岳阳楼区 |
岳阳楼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
0730-8193371 |
岳阳市岳阳楼区邕园路15号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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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君山区 |
君山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股 |
0730-8115085 |
岳阳市君山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02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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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云溪区 |
云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0730-8414336 |
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大道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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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湖新区 |
南湖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0730-8881018 |
岳阳市南湖新区孔家垄路99号南湖新区管委会3办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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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屈原管理区 |
屈原管理区劳动关系股 |
0730-2992992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正虹西路人社局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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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表
( 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单位地址:
填报日期: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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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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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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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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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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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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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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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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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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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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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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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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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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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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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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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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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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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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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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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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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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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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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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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险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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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险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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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险单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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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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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用工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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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企业员工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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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劳动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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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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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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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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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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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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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取押金 或者其他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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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签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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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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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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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未成年人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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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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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四期”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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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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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离休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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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退休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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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资支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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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日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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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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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拖欠、克扣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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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月工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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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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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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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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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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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技能培训(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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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人员是否 执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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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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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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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约定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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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培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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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时休假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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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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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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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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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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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审批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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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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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劳动者日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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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劳动者月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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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带薪休假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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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带薪休假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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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带薪休假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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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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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内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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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申报材料均已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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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 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监管机构)审查意见 |
审查结果:
盖 章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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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 此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监管机构)审查; 2. 此表用蓝黑或者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3. 凡有“是否”栏目,一律如实填写“是”或“否”; 4. 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监管机构)将根据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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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现场书面审查资料清单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表(附件2)
2.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025年单位职工名册(应载明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
5.2025年以来单位职工参保登记名册;
6.2025年以来应付工资明细账、应付福利费明细账、费用总账及相关会计凭证、所有职工工资表及纳税申报资料;
7.用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公示情况;
8.劳动合同文本(提供一线员工劳动合同不少于2份)以及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的情况,职工的持证上岗情况;
9.2025年以来考勤记录及年休假执行情况(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单位提供特殊工时审批表);
10.2025年以来招录人员登记表,接纳实习生实习的提供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以及人员花名册;
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4
2025年度书面审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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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审查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 |
采取措施 |
书面审查工作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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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数 |
涉及劳动者人数 |
劳动保障监察建议 |
责 令 改 正 |
行 政 处 理 |
行 政 处 罚 |
补签劳动合同 |
纠正违反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
纠正违法劳务派遣规定 |
清理 拖欠 工资 |
纠正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
督促社会保险 征缴登记 |
清理抵押金(物) |
纠正劳动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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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
万人 |
份 |
份 |
份 |
份 |
人 |
户 |
户 |
人 |
万元 |
户 |
单位(户) |
人 |
元 |
人 |
元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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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