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依托咪酯“上瘾”更“上刑”,云溪区首例贩卖依托咪酯案判了!
一、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被告人小张向“小文”购买依托咪酯原料,并将其多次贩卖给李一、李二、李三、李四等多人共计3.32克依托咪酯,非法获利1100元。2023年10月14日,小张在与李三交易依托咪酯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张多次向多人贩卖依托咪酯,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情节严重。被告人小张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小张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且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小张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综上,法院判决小张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小张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一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三、法官说法
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正式将依托咪酯(俗称“烟粉”)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切勿以身试法,“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保持警惕、谨慎交友,坚决对毒品说“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认识毒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抵制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