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和《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简称区交通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交通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行业政策和标准。
(三)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四)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全区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区公路、内河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公路、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八)承担公路、内河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重点和大中型公路、内河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内河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区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区公路、内河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全区国防交通战备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内河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负责审核、审批本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工作。
(十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三)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关于职能转变。区交通局要切实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理念,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推行交通运输综合审批服务,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便民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第四条 区交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事务,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督办、提案议案办理、交通血防、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工作规定;负责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议;负责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负责全区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管理全区国防交通工程;组织全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基本建设股。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建设管理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质量、项目竣(交)工验收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实施;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三)运输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公交、出租车等相关政策法规;拟订全区公共汽车、城市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拟订辖区城市客运政策、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道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营运车辆、站场枢纽、客运站点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从事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指导全区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负责重点物资运输、春运、军运、防汛、抢险、救灾及突发应急运输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订;负责辖区内城市公交、出租车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四)安全监督股(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股)。负责权限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交通运输建设项目重点环节的安全审查;按规定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全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资格认可;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经费使用计划;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法制股(信访办)。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组织起草地方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对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普法工作;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区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及超限超载治理,指导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负责全区公路“三乱”治理工作;承接受理、交办、转办、督促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六)行政审批股。依法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公路(桥梁)范围内涉路施工审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省(市、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道路运输客运站(场)(四级)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业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业经营许可等10大项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业务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窗口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政工人事股(离退休人员服务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股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选拔、考核、培训、任免、奖惩、调配及因私出国(境)人员政审等事项;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定、技工职业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八)财务股(审计股)。指导、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工作,组织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各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和监督;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运输设施产权转让的审查报批;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审查、报批和公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行政审计政策法规;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章程设置,其主职等同于内设机构正职;主职由班子成员兼任的,可以配备1名副职(正股级)。
第五条 区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
第六条 区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规定如下:
(一)岳阳市云溪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是区交通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交通主管部门审查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监督检查受监工程从业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受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和工程实体质量;组织对受监交通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出具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报告;参与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协助组织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主管部门建立交通建设工程信用管理体系,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事交通建设工程建设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协助交通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二)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计划统计信息中心,是区交通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行业总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道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综合运输、交通科技发展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省、县、乡道养护管理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交通科技、交通运输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三)岳阳市云溪区现代物流管理中心,是区交通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和服务全区物流市场的发展,指导、服务全区物流园区的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物流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全区物流行业信息统计、市场协调,及时掌握物流政策信息;指导农村物流网络建设,推进第三方物流发展;组织实施物流行业的招商引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
(四)岳阳市云溪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是区交通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建设和协调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乡公路养护及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相关信息采集、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的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年度目标考核方案。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内设办公室、统计股、工程建设股、养护中心、财务股等5个内设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负责人(副股级)5名。
(五)岳阳市云溪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是区交通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制订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年度考核考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安全维护、车辆综合性能评定及承运责任险投保等强制性规定;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客、货站场管理。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设办公室、运政股、安全股(GPS监控中心)、综合股、财务股等5个内设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负责人(副股级)5名。
(六)岳阳市云溪区客运管理所(岳阳市云溪区公交管理所),是区交通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客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出租车、公交车发展规划,优化客运结构;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经营终止告知;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班车的发班方式、发班时间的确定及变更备案和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的站点设置、变更增减审批;负责全区出租车、公交车营运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客运经营行为,调处客运市场矛盾,处理出租、公交客运投诉案件;负责对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进行信誉考核。督促出租车、公交车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承运人责任险投保;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燃油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延伸方案申报工作;负责收取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核定全额拨款编制事业编制20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
(七)岳阳市云溪区客运站管理中心,是区交通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客运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维护全区客运运输市场秩序、调解客运质量纠纷;负责全区客运经营监督、接受和处理客运旅客投诉,并提供相关客运服务;负责拟订和督促客运经营者签订《客运车辆进站协议》,制订和发放《客运车辆进站牌》;负责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客运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八)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战备渡口管理所,是区交通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部门有关战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保障防汛抢险、战备物质和人员的运输;负责对渡口工程设施和渡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负责以劳养武,以渡养渡,拓宽经营渠道,进一步适应平战转换的需要;负责对改变战备渡口其国防工程设施用途或报废的申报;负责指导渡口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及教育。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九)岳阳市云溪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中心,是区交通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规划本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平台日常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本行业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备案准入管理;负责区内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装卸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暂不核定编制,人员从区交通局、交警云溪大队等相关位抽调,核定主任1名(由区交通局工作人员担任)。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