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未知   2024-05-14 18:36   浏览量:1   | | | |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和《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健康局(简称区卫健局)是岳阳市云溪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卫健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我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我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指导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及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七)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承担国防医疗动员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督促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督促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九)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一)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四)指导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健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云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 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健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区卫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全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负责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拟订卫生健康宣传规划,指导全系统宣传网络建设,承担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工作。

  (二)规划发展股。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健康云溪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健康云溪建设目标、任务、措施;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三)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卫生应急办公室)。承担卫生健康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及法制宣传教育、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部门法律事务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卫生综合监管,指导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健全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行业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协调,负责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管理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依照程序和要求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血吸虫病防治股)。拟订全区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落实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执行血防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血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防治规划;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对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血吸虫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承担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五)医政药政股。负责全区医政管理、医疗服务监管、中医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服务等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医疗机构“三基三严”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组织对全区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临床药事管理;负责医疗器械、设备及耗材管理、计划编报工作;承担全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国防医疗动员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征兵体检工作。

  (六)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全区基层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基本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指导基层卫生单位对全区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协助村(社区)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健康宣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督促生育政策的落实;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履行职能情况的指导、督办及云溪城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拟订流动人口卫生健康均等化服务措施并实施;组织开展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和业务培训,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

  (八)老龄健康股(爱国卫生运动股,对外使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名称)。组织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措施;组织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妇幼健康股(药具股)。协调指导全区妇幼卫生健康、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负责指导预防接种、动物咬伤防治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年度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组织实施避孕药具储存、调拨;负责指导镇(街道)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质量目标等管理和宣传及药管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全区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

  (十)政工人事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工作;拟订全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及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系统援外工作;承担全系统职工的出国(出境)政审等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章程设置,其主职等同于内设机构正职;主职由班子成员兼任的,可以配备1名副职(正股级)。

  第五条  区卫健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

  第六条  区卫健局代管及所属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规定如下:

  (一)岳阳市云溪区红十字会,是群团机构,为正科级,由区卫健局代管。主要职责是: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设会长1名(由区级领导兼任),副会长(正科级)1名。

  (二)岳阳市云溪区卫健系统财务中心,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拟订卫生健康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预决算、财务、基建、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总账,收支明细账,往来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的登记工作;负责对被统管单位上报的原始凭证进行集体审核,及时记账、算账、对账和编制会计报表;及时向被统管单位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分析;严把支出关,利用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控制不合理开支行为,监督被统管单位的票据和内部往来的收据的领发、核销、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被统管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对被统管单位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和监督被统管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被统管单位的会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负责对被统管单位专项经费的使用、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分析和监督管理;帮助被统管单位做好统计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

  (三)岳阳市云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负责拟订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章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负责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负责镇(街道)防疫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和技术指导;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工作;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根据授权,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负责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综合室、染病防治股、免疫规划股、学校卫生股、卫生检验股等5个内设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负责人(副股级)5名。

  (四)岳阳市云溪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妇幼保健院),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和妇女常见病防治服务、儿童保健和儿童常见病防治服务、围产保健和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与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预防接种、动物咬伤处置门诊。预防性健康检查等工作;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工作;开展优生遗传的服务和咨询以及计划生育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做好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诊断治疗和不孕症的鉴定工作;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设岳阳市云溪区妇女儿童医院,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6名,设院长(正股级)1名。

  (五)岳阳市云溪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区卫健局所属行政支持类事业机构,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的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及时回复;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设办公室、卫生执法稽查股、公共卫生监督股、传染病防治监督股、医疗机构监督股、计划生育执法股等6个内设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负责人(副股级)6名。

  (六)岳阳市云溪区血吸虫病预防站,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血吸虫病查螺、灭螺、查病、治病,疫情监测、晚血摸底排查、血吸虫病适用技术推广、执法监督、健康教育等防治业务工作;负责全区血吸虫病疫情信息报送发布;负责全区血吸虫病技术指导工作;负责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区血防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对流行区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传播阻断、清除的考核鉴定业务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七)岳阳市云溪区人民医院(岳阳市四人民医院、云溪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急危重症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承担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健、康复、应急救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助、承担体检工作;承担弱势群体救助、工会扶贫帮困等医疗任务;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落实双向转诊,指导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宣传教育,进行防病指导;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为全区血吸虫病人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开展疾病预防、健康咨询、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及社区卫生服务活动。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65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4名。

  (八)岳阳市云溪区中医院,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区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确保全区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承担体检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60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3名。

  (九)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社区妇幼健康服务站),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基本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公卫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负责云溪城区的社区卫生等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十)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中心卫生院(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妇幼健康服务站),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基本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公卫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3名。

  (十一)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卫生院(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妇幼健康服务站),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基本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公卫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

  (十二)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社区妇幼健康服务站),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基本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公卫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十三)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卫生院道仁矶分院(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妇幼健康服务站道仁矶分站),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基本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公卫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

  (十四)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街道社区妇幼健康服务站),是区卫健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基本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公卫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