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执法案件信息公示(2023年4月24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岳云农(渔)罚〔2023〕5号 |
方德才涉嫌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
方德才 |
/ |
/ |
2023年2月23日14时40分,当事人杨可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云溪段百盛码头锚地附近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鱼叉捕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
1.没收渔获物1.5公斤; 2.罚款24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及第三十八条、《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渔业)第三条。 |
履行方式:华融湘江银行云溪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云溪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