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溪区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2024-09-20 16:39   浏览量:1   | | | |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轮作试点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切实做好我区耕地轮作试点工作,结合我区粮油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用途

  (一)试点任务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共下达耕地轮作试点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我区稻油轮作1000亩试点。各镇(街道)试点具体任务安排详见附件。

  (二)资金奖励

  项目实施后,领导小组将强化项目验收,组织验收小组核实实施面积、效果,对项目验收效果比较好的实施单位进行资金奖励。

  (三)资金使用范围

  我区着力推进“一片一种”,采取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种子方式统一供种。剩余资金拨付给试点镇(街道),各试点镇(街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金补助或者购买油菜专用农资、生产工具等实物,也可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组织机械化统一作业和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

  三、工作要求

  1.选择适宜区域。任务镇(街道)要坚持集中连片实施,整村推进,每个片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

  2.落实承担主体。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性,引导和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稻油轮作试点创建,鼓励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试点区域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切实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3.确定实施面积。试点镇(街道)既要坚持有利于推动轮作试点面积落实,又要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将试点任务细化到村组和农户,落实到具体田块。试点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到户试点工作台账(包括到户面积、费用投入、相关票据凭证、影像资料)、资金发放明细台账,对试点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到在试点村组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种植业管理股,具体负责协调有关事宜,实施稻油轮作试点项目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监管,规范实施行为,提高实施效果等,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二)加强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并明确资金使用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要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推进稻油轮作试点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关注支持试点工作。

  附件:2024年云溪区稻油轮作试点任务安排表


  岳阳市云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2024年云溪区稻油轮作试点任务安排表

镇(街道)

任务面积(亩)

备注

云溪街道

260

路口镇

280

长岭街道

60

陆城镇

400

松杨湖街道

0

全区合计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