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度工作情况
(一)抓要素保障,安全生产底气更足。一是夯实人才基础。在全市率先将云溪区应急救援中心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拓宽执法队伍晋升渠道,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通过公务员、事业编招录、四海揽才吸收补充9名专业干部,截止目前全局共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干部15名(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名),注册安全工程师6名,专业化程度大幅提升。二是保障资金投入。坚持财政向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倾斜,积极向上争取了85.65万元用于专家指导服务、应急事件处置、预案编制、应急装备采购,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底气更足、基础更实。三是完善场地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与区机关事务中心、禁违事务中心达成意向,拟将原禁违事务中心办公场地全部借由我局使用,为我局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区防办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抓主责主业,安全生产底线更牢。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全力推进园外小化工整治,7家园外小化工企业已全部停产停业,相关储存设施完成功能性拆除。深化国务院专家指导服务,先后6次顺利通过国务院专家指导服务、重大危险源部级督导等国家级检查,并以此为契机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下达行政执法文书20余份,停产停业整顿企业5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完成6家“两重一大”企业自动升级化改造和3家危化企业搬迁升级改造。加强危化企业风险管控,督促62家危化企业完成安全设计诊断,企业安全水平得到阶段性提升。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构建,科学编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7次,全面提升防险处突能力。严格落实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有序有效处置了“3·26”危货液化天然气泄漏、“4·6”长江码头小车坠江等涉险事件9起。
(三)抓举措创新,安全生产底蕴更强。一是下好日常监管先手棋。制定“1+1”协同监管机制,增设园区执法中队,由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搭配一名园区安环管家组成日常监管小组,分区域负责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危化企业固有风险和自身管理水平划分重新划定了全区117家企业风险等级,并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确定执法检查和日常帮扶频次,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协同监管机制,联合绿色化工高新区组建5个检查组开展不间断巡查,共计巡查企业80余家,排查整改隐患200余条,“两重一大”企业实现巡查全覆盖,确保了特护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二是种好安全生产责任田。明确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安全生产,推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向安委会述职,压实各镇(街道)、职能部门、专业委员会责任。发挥安委办督查考核“利剑”作用,今年来对各镇(街道)、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集中督查4次,下发督办函12份,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8个,开展百日攻坚、潜在风险隐患排查等安全专项检查7次,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打出行政执法组合拳。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执法大队人员编制从7名增加至14名,并增设1名专职副局长,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力量。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重处重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效果,全年共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20起,罚款229.7万元,上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5起,行刑衔接案例1例,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3人。四是织密隐患整改防护网。按照一企一表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动态记录企业在中央、省、市、区级检查和自查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底数清、任务明,全区117家危化企业均制定了隐患整改动态清零表。制定隐患整改“结对帮扶”工作模式,将督促企业整改工作责任包干到人,协调解决企业在整改过程中的各类困难,高质效推进隐患整改。今年国务院安委办第一轮专家指导服务、省级交叉检查提出的500余项隐患问题已全部实现清零。
二、2023年工作思路
1.在应急体系建设上再加力。一是建强专业队伍。持续补充专业人才,拟通过四海揽才继续招录3名专业人才进入应急干部队伍。建立轮训教育制度,创建线下应急干部课堂,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危化监管、行政执法等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全局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全力推进森林消防能力项目实质化运作,进一步整合消防救援大队、民兵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广泛吸纳退伍军人、区武装部在训新兵、志愿者等团体,壮大森林防火专业化队伍。二是理顺工作机制。压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督促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做好防汛抗旱职能划转后半篇文章,加强与区水利局、区农业局的沟通协调,完善险情预报、防洪调度、抢险救灾、应急施救等全流程工作机制,确保防汛抗旱工作不脱节、不断档。三是夯实基础建设。强化协调沟通,力争12月份完成原区禁违拆违治违事务中心办公楼改造并整体搬迁。积极争取建设资金,按照“数据融合共享、指挥五级联动”要求,力争2023年3月前整合搭建应急指挥平台和防汛抗旱指挥平台建设。
2.在行业监管执法上再加力。一是统筹协调抓执法。结合国务院专家指导服务、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等上级重大督查检查,统筹开展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执法,避免执法过多、过滥,实现科学执法、高效执法。二是突出重点抓执法。重点开展“两重一大”危化企业、涉危工贸企业监管执法工作,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环节的安全管理,全力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扫清盲区抓执法。紧盯装置老、经营差、规模小的“老破小”企业,一体推进“老破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避免因忽视小企业,引发安全生产大事故。四是优化机制抓执法。严格落实“1+1”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和绿色化工高新区日常监管作用,着力消除因园区缺少执法职能而造成的安全生产监管灯下黑现象。
3.在隐患排查治理上再加力。保持隐患排查整改高压态势,倒逼企业有效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常态化排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将隐患排查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确保企业日常化、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二是精细化治理。每月集中调度隐患整改进度,研判分析重难点隐患风险,并根据隐患类型及风险程度针对制定整改措施,对于重点、难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排除到位。三是系统化预防。全面推广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企业系统性开展厂区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管控,并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内容,督促企业高质量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风险早发现、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