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26 07:59   浏览量:1   | | | |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云市监发〔2021〕12号)

各股、室,队,所:

现将《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3月20日              

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监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根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市监党〔2020〕66号),结合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围绕政令畅通、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廉洁从政等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倾听群众意见,回应企业诉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和集中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为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行业作风保障。

二、整治内容

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集中整治五个方面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一)政令畅通方面

1.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放管服”改革等相关政策文件战略部署等学习宣传解读不及时、贯彻落实不到位。(责任领导:刘岳生,责任单位:办公室)

2.消极抵触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执行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

(二)行政审批方面

3.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审批事项,或者不执行国家、省有关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规定,擅自扩大审批职权和范围。(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各基层所)

4.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增设审批条件,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交法律法规规定外的申请材料,增加申请人义务,提高审批门槛。(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各基层所)

5.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增设审批程序,或者不执行国家、省市区已出台的优化审批程序有关规定。(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各基层所)

6.无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时限办理审批事项,或者不执行国家、省市区已出台的精简审批时间有关规定。(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各基层所)

7.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除法定审批中介服务外,强制、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或者将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服务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各基层所)

8.不按规定公开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标准、审批结果等。(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各基层所)

9.违规收取费用。(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各股室队所)

10.政策不透明,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不能明确予以答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各基层所)

11.监督不公开,未按照要求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和电话,或对外公布的办公、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不畅通。(责任领导:刘岳生,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执法监管方面

12.粗暴执法、随意执法、有案不查或选择性执法,不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市场主体,办“关系案”“人情案”。(责任领导:曹岳君、刘建平,责任单位:各办案机构)

13.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处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责任领导:曹岳君、刘建平,责任单位:各办案机构)

1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不到位,抽查检查事项未纳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意开展抽查检查。(责任领导:刘岳生,责任单位:信用监管股、各相关单位)

15.重处罚、轻服务,滥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责任领导:曹岳君,责任单位:法制股)

16.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不严、包庇护短、隐瞒不报、有责不追。(责任领导:姜越胜,责任单位:政工人事股)

(四)公共服务方面

17.推进“一站式”服务不力,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让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跑。(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各基层所)

18.要求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各基层所)

19.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没有跟踪落实。(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登记注册股、各基层所)

20.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上推下卸、回避矛盾。(责任领导:方亚平,责任单位:各股室队所)

(五)廉洁从政方面

21.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等。(责任领导:姜越胜,责任单位:政工人事股)

22.要求企业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向企业索要赞助或借用企业资金。(责任领导:曹岳君、刘建平,责任单位:各办案机构)

23.其他违反廉洁从政的行为。(责任领导:姜越胜,责任单位:政工人事股)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2021年3月20日—3月25日)。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迅速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局面。要聚焦整治内容,及时开展本部门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建立集中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

(二)明确责任,集中整治(2021年3月26日—5月30日)。各单位要聚焦问题,进行挂单集中整治,对存在问题做到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通过公布一个电话、征集一批线索、查办一批案件、开展一次测评、组织一次活动,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举报电话:0730—8418711、8471315、8416326。

(三)督促检查,汇总信息(2021年5月30日—6月15日)。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措施不力、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按月向市局整治办报送有关情况。

(四)总结经验,建章立制(2021年6月15日—6月30日)。要完善统一、高效、便捷的企业和群众咨询、服务和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按职责权限及时有效对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形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和长效;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熊安大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方亚平任常务副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付华东、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监督问责办公室,专项整治办公室设登记注册股,登记注册股股长王金霞任主任,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有关工作;监督问责办公室设政工人事股,政工人事股股长何永红任主任,负责监督检查、通报问责等工作。

(二)营造整治氛围。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将专项整治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发动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通过激励惩戒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解决不深入、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和单位,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政工人事股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四)加强统筹协调。要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归纳总结。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