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的公告20250627
关于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及医保服务协议规定,自即日起中止岳阳市云溪区宝鑫大药房福仁堂店、岳阳市云溪区舒和康千金大药房(个人独资)医保结算服务,中止期间参保人员在该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以支付,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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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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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43060300216 |
岳阳市云溪区宝鑫大药房福仁堂店 |
云溪街道岳化金盆社区锦纶新村综合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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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43060300669 |
岳阳市云溪区舒和康千金大药房(个人独资) |
长岭街道水上公园北面2-3号门面 |
岳阳市云溪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