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长岭街道   2021-12-10 16:10   浏览量:1   | | | |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长委发〔2021〕31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云溪区长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9日          

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云溪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云办发〔202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在全街道推行林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森林、湿地(以下简称“森林资源”)生态系统功能,筑牢生态屏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三、组织体系

(一)设立街道、村(社区)两级林长。在区级林长体系下设立街道、村(社区)两级林长。街道:设立林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设立第一副林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设立副林长,由街道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生态功能区镇级林长由办点领导担任。村级:设立林长,由村(社区)党支(总)部书记担任;设立副林长,由村(社区)分管林业委员担任。

(二)成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和委员组成,委员由街道相关站办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详见附件1)。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街道林长办),由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林长制具体工作。

(三)明确网格责任区域。林长制网格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区域属地管理。街道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街道辖区。村(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辖区。

四、工作职责

(一)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主要负责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相关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辖区内的重大争议问题,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单位职责见附件3。

(二)各级林长职责

1.街道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职责

林长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林长部署的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做好辖区内森林资源管理、更新抚育、乡村绿化、封山育林、林业产业发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山林权属争议调解等重点工作,协助开展乱砍滥伐、乱捕滥猎、违规占用林地等方面的综合执法,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完成林业惠民资金的造册发放工作;负责专题研究本辖区林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监管员、护林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的配备和日常管理;负责开展林长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需要由上一级林长或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和督促村级林长履职尽责;每年召开街道级林长会议不少于3次,向上级林长报告辖区内林长制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负责责任区域林长制宣传工作,做好林长制公示牌,畅通监督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村级林长履职情况。

第一副林长职责:协助林长做好全区林长制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研究落实上级批示指示和有关专题事项,调度、推进、部署林长制工作,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及调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监督林长制相关制度的落实;负责督导下级林长和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组织对森林资源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副林长职责:落实省、市、区级林长和街道林长、第一副林长部署的工作;负责审定并组织实施责任区域相关方案,组织完成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副林长负责组织召开林长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负责监督、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情况;负责推动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负责对责任区域开展日常巡林;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和下级林长解决巡林中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负责指导调解山林权属争议,维护林地承包者和经营者权益。

2.村(社区)林长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负责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制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村规民约;组织、协调完成年度造林、林木采伐、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村庄绿化美化、义务植树等任务;负责协助完成林业惠农惠民资金造册发放工作;负责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和向上级林长报告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挖滥占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及环境污染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森林资源纠纷、案件的调查(协查)处理等;负责开展巡林,每月不少于3次,巡查记录全面、准确;负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宣传工作;加强林长制公示牌、林业设施管护;负责监督护林员履职情况。

(三)林长办职责

承担本街道林长制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分办督办、考核考评、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制订和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对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公众举报投诉事项进行分办、督办;组织对辖区进行日常巡查,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涉林纠纷等问题及时处理;对巡林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或村林长及时处理;监督林长制各项任务的落实;承办林长会议;落实林长决定的事项;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工作;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规划;加大林地、湿地监管力度,建立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一张图”的审核审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等涉林违法行为。

2.强化公益林、天然林等资源管护。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公益林、天然林管护、补偿和管理并轨。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开展生态教育科普,展示生物多样性成果保护,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水平与能力;建立健全、落实古树名木挂牌保护机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二)推进森林生态修复提质

1.城乡绿化美化。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和森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惠民。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坚持自然修复为主,适地适树、良种良法,推动科学绿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落实绿化责任,推广认养建养等义务植树模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2.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实施撇洪河等重要水系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工程。稳步推进裸露地受污染区等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工程。深入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程。大力争取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小微湿地保护,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生态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低产林改造建设等森林经营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重点实施主要交通干线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完整优美的生态网络体系。

(三)强化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1.森林有害生物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森林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森林火灾防控。落实森林防灭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加强预案体系、防灭火队伍等建设,全面提升森林防灭火综合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深化林业改革创新

1.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政府购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推行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林地地役权制度改革等方式,创新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维护双实现机制;探索森林保险和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机制,提升林业抵御风险能力。

2.拓宽生态惠民路径。推进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探索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积极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加大林业产业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油茶、竹木、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等绿色富民产业,打造一批林业品牌。

(五)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

1.建立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推进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的开发利用,全面配备巡护手持终端,将林长、护林员、监管员等纳入系统管理,进行在线分析、智能查询、精准统计和考核调度,接入森林防火、国土绿化、资源监测、有害生物防治、林地流转交易和古树名木保护等相关功能,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智慧化管理水平。

2.推动森林资源全过程监测。加强监测站点建设,布设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灾害的视频监控设备,建立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点及生态系统监测网络,开展全天候监测,即时掌握林地湿地占用及森林火情、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状况和风险隐患,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开展森林资源本底调查和森林督查,采集整合“天空地”多源数据和国土三调结果,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及时准确获取森林资源面积,科学统计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湿地保护率等指标数据,客观评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绩效,开展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疫源疫病监测评价。

(六)强化林业基层基础建设

1.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构建“三员”(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街道管、村(社区)用”的原则,组建统一规范的综合护林队伍。科学划分全街道森林资源管护网格6个,分别为荆竹村、和平村、文桥社区、望城村、臣山村、长岭村(长岭村、八字门社区),确保管护网格全覆盖。一个网格配备1名护林员,由村(社区)推选、街道核准、区级批准,护林员工作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或可支配收入的60%,由区、街道两级财政按比例落实;监管员由办点干部担任;执法员由街道行政综合执法人员担(兼)任。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源头管理作用。

2.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林长办能力建设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加强林区水、电、路、网、讯以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自然保护地管护站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长办人才队伍建设,理顺关系、核编定岗,人员和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街道财政预算。加大人才招引力度,积极争取推行林业基层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政策,开展林业系统岗位技术轮训和岗位交流,激发工作活力和发展活力。

(七)强化林业行政执法

1.完善执法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林业法制工作机构,增强执法队伍力量。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生态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提升执法能力。完善学法用法和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森林资源督查,加强林地、湿地执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联席会议、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案件移交、信息共享、检验鉴定、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林业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适时启动(2021年10月开始)。草拟长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在各村(社区)、站所征求意见,11月20日前正式出台。制定林长会议、站所协作、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第二阶段:体系建立(2021年12月底前)。召开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各村(社区)11月底前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建立村(社区)林长制体系。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2022年1月开始)。对照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实施林长制。林长制工作步入常态化,不断巩固完善改革成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令、林长会议、林长巡林、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工作考核、工作通报等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落实经费。街道财政要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和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管理,确保全额用于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发展,禁止挪作他用。

(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逐步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公众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五)强化督导考核。以市区考核指标为基础,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每年根据森林资源图斑变化情况,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指标和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等情况及卫星违法图斑发生和整改销号情况纳入考核。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村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站所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为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街道财政按年度工作任务作出预算安排,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以奖代投,用于推动村(社区)的林长制工作。各村(社区)相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林长制以奖代投工作。

附件:

1.云溪区长岭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略)

2.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街道区级林长和站所单位安排(略)

3.长岭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