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松杨湖街道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办中心室:
《松杨湖街道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松杨湖街道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市纪委《落实〈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和区纪委《落实〈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的要求,监督保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结合松杨湖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各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责任,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向着美丽幸福现代化新松杨湖的美好目标不断奋斗。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松杨湖街道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瞿亚龙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沈炜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王志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社区)、站办中心室、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王志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严婷负责办公室具体事务。
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责任分工
1.工作小组牵头抓总。工作小组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实施,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依据职责强化监管,牵头推动相关整治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
3.街道纪工委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负责领导协调本辖区专项工作,统筹监督力量,把监督资源重点配置到保障促进乡村振兴上来。加强监督检查,受理信访举报,重点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典型腐败问题应查尽查、一查到底。
三、工作重点
“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主要是督促开展四项具体工作,相关工作重点如下:
(一)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
1.全面起底惠农补贴资金,加快完善耕地面积和惠农补贴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着力纠治上下串通虚增种植面积、套取惠农补贴等问题。
2.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强化惠农补贴“一卡通”银行卡折监管,及时清查注销违规银行卡,着力纠治基层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内外勾结、违规持有“一卡通”银行卡等问题。
3.组织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农补贴资金重点抽查检查,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均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
4.纠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以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牵头单位:财政所
配合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营事务中心、城乡建设事务中心、经济发展统计和应急事务中心、新港区开发建设部、派出所等。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
1.加强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和公示公开,着力纠治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隐匿收入、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监守自盗、贪占挪用的问题。
2.加强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着力纠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等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问题。
3.深入排查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集体经济合同,着力纠治暗箱操作、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谋私贪腐等问题。
4.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审计,着力纠治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等问题。
5.排查治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举债列支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
6.着力纠治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使用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农村经营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所、新港区开发建设部等。
(三)开展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治
1.加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外业实地核查等手段,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着力纠治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
2.针对国家、省级卫星监测和巡视、审计、督察等发现并交办的问题实行“清单式”销号,着力纠治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压减粮食生产、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和抛荒撂荒等问题。
3.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4.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督导,着力纠治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港区开发建设部等。
(四)开展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问题整治
1.全面起底近五年所有中央和省、市、区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填报“两表一书”,着力纠治在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问题。
2.抽查核实自查自纠情况,受理信访举报,着力纠治在涉农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村经营事务中心、财政所等。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中旬前完成)
1.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好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部署的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财政所、农村经营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此次专项行动制定子方案。
2.起底涉农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对涉农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重点关注2021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以来群众身边、反映强烈、涉嫌腐败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有的放矢。街道纪工委加强跟进指导。
(二)自查自纠(2023年5月底前完成)
3.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摸清本辖区问题底数、建立重点问题清单,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抓好纠治。
4.推动问题线索处置。针对自查掌握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权限及时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纪工委加大对存量线索的处置力度,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
(三)督查抽查(2023年7月底前完成)
5.召开阶段工作调度会。自查自纠结束后,工作小组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汇总阶段情况,部署下一步督查抽查,指导推动专项行动。
6.开展集中督查抽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集中督查和抽查,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自查情况与实际掌握情况出入较大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查。
7.强化问题线索处置。纪工委针对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列为重点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四)查纠整改(2023年12月前完成)
8.推动实时整改。整改过程要有时限、有措施、有目标、有成效,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为着力点,确保专项行动质效提升。
9.查处通报典型案件。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及时查处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开展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
10.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工作小组加强案件剖析,总结发案情况,查找体制机制问题,督促相关职能单位切实加强监管,堵住管理漏洞,改进政策措施,防范廉政风险,研究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的制度和规划。
(五)总结报告(2024年2月)
11.配合开展考核考评工作。按照《湖南省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市县)》的要求,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与乡村振兴考核工作有效衔接,运用好“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成果。
12.全面汇总报告情况。汇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向区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扛牢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
(二)加强统筹协调。增强“一起做工作”理念,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提升监督效能。
(三)务求工作实效。整治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统筹谋划,下沉职能监管力量,街道纪工委把监督重点放到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上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保障“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