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岳云市监发〔2023〕20号)
各股、室,队,所:
《岳阳市云溪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岳阳市云溪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事件处置原则
2 事件分级
2.1特别重大事件
2.2重大事件
2.3较大事件
2.4一般事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3.2区局指挥部成员部门及其职责
3.3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3.5县级指挥机构
4 预防准备和预警
4.1预防和应急准备
4.2监测
4.3预警
5 事件信息来源和评估
5.1事件信息来源
5.2事件评估
6 应急处置
6.1响应措施
6.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7 后期工作
7.1后期处置
7.2奖励和责任追究
7.3总结评估
8 应急保障
9 附则
9.1预案管理
9.2预案解释
9.3预案实施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及时控制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湖南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岳阳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岳阳市云溪区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涉及对公众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安全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可能构成危害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处置原则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快速反应、处置有力;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防治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快速有效处置各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2事件分级
根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人员死亡的;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不具有即时致死性,但对公众身体健康产生严重损害,造成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的;
(3)危害涉及多个省级行政区域,并有进一步扩散的趋势的;
(4)涉及跨国或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影响国家声誉的;
(5)事件危害严重,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2.2 重大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造成10人以下死亡的;或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2)对公众身体健康产生较严重损害,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
(3)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的4个以上设区的市造成危害,已经造成严重危害,并有进一步扩散的趋势;
(4)事件危害严重,超出市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5)其他重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害,且没有人员死亡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对公众身体健康产生损害,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3)在一个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造成严重危害,并有进一步扩散的趋势。
2.4 一般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1)造成30人以下伤害,且未出现人员死亡的;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
(2)对公众身体健康产生损害,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3)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造成严重危害,并有进一步扩散的趋势。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局成立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局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其中,属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由区局分管质量监管工作领导任总指挥,服从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属于一般事件,由区局建立相应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机制,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及响应级别建议;负责指挥、协调、部署和组织一般级别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制定有效对策,对所需的资源进行总体协调和保障;协调和组织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等具体工作;向市局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2 区局指挥部成员部门及其职责
区局指挥部成员部门由区局负有重点工业产品监管职能相关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区局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区局指挥部成员部门主要职责:
(1)质量计量与标注化股:研究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向区局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及响应级别建议;负责指挥、协调、部署和组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一般级别的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建议,制定有效对策,对所需的资源进行总体协调和保障;协调或配合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等工作;向市局指挥部报告;负责涉及缺陷产品的召回工作。
(2)办公室:负责对其他职能部门和区局相关股室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等工作。
(3)政策法规股:负责提供法律支撑,牵头做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如涉及重大行政决定,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4)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涉及违法企业的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5)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受害消费者的申诉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6)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涉及企业违法案件的办理和协调指导。
(7)财务股:负责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根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门或单位作为成员部门。
3.3 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当发生一般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可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可设应急处置组、执法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组等若干工作组,由区局相关业务股室或单位按照职责牵头负责。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可吸收其他专业队伍人员组建。
(1)应急处置组
由质量计量与标准化股牵头,按照区局要求组织落实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区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执法保障组
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或指导事发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由质量计量与标准化股牵头负责组织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全区重大质量事件调查。
(3)技术保障组
由质量计量与标准化股牵头,负责做好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以及抽样工作;协助区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分析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车辆、经费、通讯以及物资的统筹调度,保证应急处置所需的后勤供应保障。
(5)新闻宣传组
由办公室加强舆情监测,开展舆论引导,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报道,统一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 预防准备和预警
4.1 预防和应急准备
(1)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预防为主的理念,合理划分监管事权,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及时排查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2)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重点工业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清单制度,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监管,并根据部署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3)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舆情监测、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大数据分析等科学手段和技术装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依法依规做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
(4)全区相关重点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保障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
4.2监测
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构建新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安全评估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加大风险研判和评估专家队伍建设,及时研究分析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全区相关重点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质量安全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4.3预警
4.3.1 预警分级响应级别及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情况,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Ⅰ级、Ⅱ级预警信息应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签发;Ⅲ级预警信息应由市局领导签发;Ⅳ级预警信息应由区局领导签发。预警信息经签发后,通过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统一发布,或根据需要通过其他必要方式对外发布。
4.3.2 预警行动
应当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尤其要加强对高风险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数据库,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预警。接到可能导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信息后,应及时对信息分析研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进展,组织专家解读,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说明;加强舆情跟踪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谣言传言。
4.3.3 预警调整和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发布、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当研判可能引发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应及时解除预警。
5 事件信息来源和评估
5.1 事件信息来源
(1)引发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结果;
(3)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4)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5)其他信息。
5.2 事件评估
区局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评估,为核定事件级别和确定采取的措施提供依据。事件评估内容应包括:
(1)涉事产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件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件发展蔓延趋势等。
6应急处置
6.1 响应措施
初判符合IV级响应级别时,区局指挥部启动IV级应急响应,IV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区局指挥部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对处置措施、过程、效果等进行跟踪。
初判符合Ⅰ级、Ⅱ级、Ⅲ级响应级别时,区局指挥部按照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区局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各有关股室根据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6.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遵循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处置工作需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避免应急响应过度或不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区局指挥部按照程序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7.后期工作
7.1后期处置
区局应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事件结论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信息发布贯穿始终。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强引导、分类处理的原则,优先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政府官网)发布信息,统一口径、统一部门发布。
7.2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处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突发事件重要情况信息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8应急保障
区局强化应急处置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必要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发挥应急专家队伍作用,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突发事件指挥决策、危害评估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9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报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与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者新问题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完善,及时报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