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商务粮食局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股室,辖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岳云政办发〔2023〕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企业或注册机构需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黑名单”;
2.要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及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体现贸易实绩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对已享受特殊政策优惠,或已享受区其他专项资金的,不再依本办法予以奖励或补贴;
5.其他按规定和申报通知应满足的条件。
二、支持方向及标准
1.培育区级外贸骨干企业。进一步稳定我区外贸业绩增长,支持外贸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进出口额保持正增长、外贸业绩超过300万美元、总量排名全区前五的企业,分别给予人民币15万元、12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奖励。
2.鼓励外贸企业“破零倍增”。对在本区注册的外贸企业,当年实现业绩“破零”的,贸易额1万-20万美元(不含)奖励人民币1万元;20万-50万美元(不含)奖励人民币2万元;50万-100万美元(不含)奖励人民币3万元;100万美元(含)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上年度外贸业绩在100万美元(含)以上且增长率达100%以上的企业,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超过100%以上的增长部分,每增长10%奖励人民币5000元,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人民币10万元。
3.促进外贸业绩回流。鼓励外贸企业业绩回流,对由总部或外地代理公司出口改成企业自营出口,对于当年外贸回流业绩部分,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
4.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境内外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展会,在省市对企业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以及报关费、参展人员交通费支持的基础上,给予未全部补贴的企业适当补差:对参加国内展会的给予20%的补差补贴,参加国外展会的给予30%的补差补贴。单个企业境内展览会一年支持不超过3次,境外展览会一年支持不超过2次;单个项目或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补贴支持。对外贸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境外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产品检测和认证等项目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人民币5万元。支持企业利用海外知名搜索引擎、独立站、社交媒体及专业的电子商务推广平台等进行线上推广营销,对线上推广营销产生的服务费和推广费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人民币5万元。
5.鼓励引进外资。对新设外资企业(在商务部门备案或从审批日期计算1年期限内),按合同外资实际到位金额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增资扩股视同新设,可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6.加强对外投资与合作。对经依法备案、具备对外投资资质的企业,根据其对外直接投资合同额、实际投资额等情况,给予费用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具备境外承包工程资质的企业,根据其境外承包合同完成额等情况,给予费用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对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对外合作服务平台,根据其提交的合法有效的服务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平台费用支出明细和外派劳务人员名单、护照、签证及培训费用支出等情况,给予费用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7.支持加工贸易发展。对年度内加工贸易企业实现破零倍增给予支持,加工贸易业绩“破零”“倍增”的奖补标准参照外贸企业“破零倍增”标准执行。
8.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在我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跨境电子商务,在云溪区商务平台备案并开展业务,根据海关确认的跨境电商业绩,对于年业务量达500单或交易额达50万美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人民币3万元的奖励。
9.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经费支持。对为外贸企业提供包括通关、物流、融资、退税、结汇、保险等全程外贸供应链服务的服务机构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奖励。每帮助1家注册地在本区,外贸业绩当年破零在1万-10万美元(不含)的企业,奖励服务平台人民币1万元;每帮助1家注册地在本区,外贸业绩破零在1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奖励服务平台人民币2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近两年进出口额、纳税金额、就业人数(含引进高层次人才情况)、主要产品和国别市场、产品和管理认证及专利申请、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和项目开展情况、申请支持的资金金额等基本内容;
3.营业执照、海关注册证明(仅外贸企业提供);
4.项目开展的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凭据(各类合同或协议、有关文件或方案、项目支出或付款凭据、发票、护照、签证、照片、证书等);
5.申报单位的开户银行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6.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7.企业出具的项目资料真实合法性的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22日前。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区商务粮食局和区财政局根据资金申报的要求,组织企业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扫描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单位自留备查1份,区商务粮食局、区财政局各存档1份)盖章后交至区商务粮食局(联系人:廖裕华;电话:8411913),逾期资料一概不予受理。
2.审核。区商务粮食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初审和实地核查,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严格把关,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
3.公示。资金分配方案经审定后,区商务粮食局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按现行资金拨付渠道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五、其他工作要求
申请项目资金的单位应如实上报申报资料,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完全负责。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资金并取消其后三年的资金申报资格。
区商务粮食局和区财政局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云溪区2023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岳阳市云溪区商务粮食局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