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岳云自资发〔2024〕6号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郑仕归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徐湘晖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管理日常工作。负责财务、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案件查处、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油茶、造林绿化、种苗管理、古树名木保护、林业立项争资以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监测中心、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股。联系森林公安、云溪街道。
刘卫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协调以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长岭街道、长岭自然资源所。
万 哲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和调查监测、机关事务、综合治理、纪检监察、保密资料调取审批以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监察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调查监测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松杨湖街道、云溪自然资源所。
段利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自然资源保护监督、土地储备、林田长制、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以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林田长制工作站。联系陆城镇、陆城自然资源所。
牛尕理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绩效考核、机关党支部、文明创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以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野生动植物管理股(湿地管理中心)、局机关党支部。联系路口镇。
瞿亚来 清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主持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全面工作。协助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工作。负责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成君 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主任。主持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全面工作。协助管理林田长制、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华 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主任。主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 哲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抽调参加区委驻外招商工作(一年)。
周景明 一级主任科员。协助管理油茶、林业争资争项等工作。负责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许 静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档案管理和妇联以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楚清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和地质环境防治、矿产资源管理、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安全生产、工会、双联和老干以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局工会。
贝 荣 二级主任科员。协助管理村镇规划编制、工程审批、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中平 管理七级。兼任自然资源监测中心主任。协助管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案件查处、自然资源督查、信访和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等工作。负责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