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公共租赁住房领域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来源:区住建局   2024-06-24 16:36   浏览量:1   | | | |

  为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切实整治公租房转租、转借、欠租等违规问题,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公共租赁住房”领域,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领域突出问题清查专项行动,持续整治清查公租房转租、转借、欠租等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区公租房管理,确保公租房有序退出公平善用。努力把公共租赁住房打造成老百姓的“公平房、民心房、暖心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

  云溪区胜利小区公租房

  三、工作举措

  (一)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社区微信群和公租房小区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公租房整治专项行动,向社会公开公租房专项整治内容和举报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地点、受理渠道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开展入户调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同社区、物业等有关人员,通过查阅租户资料、入户走访调研、接待来信来访、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全覆盖排查公租房租赁情况,不留死角和盲区,对胜利小区公租房入住租户信息进行全面排查。

  (三)核对信息台账。把现有台账与原始档案进行重新核实后与区不动产中心、区人社局对接,查证所有小区原始住户的不动产和身份信息情况,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并将摸排结果上报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进行公告公示。对已确定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公租房租户在云溪区胜利小区公租房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五)集中清理退出。对不符合入住条件的住户,由区住保中心书面下达《公共租赁住房终止保障通知》,责令限期进行清退;承租人无法及时腾退的,给予一个月的过渡期。对过渡期满,拒不退出的,按有关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一时无法清理退出的,分类施策,持续跟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住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驻住建派驻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区住保中心、政策法规股、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云溪区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住保中心,具体负责胜利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对于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从根本上查找原因,同时建立健全长效联动机制,完善公租房管理各项制度,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举一反三,杜绝违法违规情况的再次发生。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