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岳阳市云溪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30 10:52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岳阳市云溪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岳阳市云溪区自然资源局、岳阳市云溪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29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组建了区“三调”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将“三调”工作纳入区党政综合绩效考核,全区各级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历时3年,采取“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利用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汇集调查图斑数据4.8万余个,全面查清了全区的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03785.60亩(6919.04公顷)。其中,水田82961.55亩(5530.77公顷),占79.94%;旱地20824.05亩(1388.27公顷),占20.06%。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1082.05亩(3405.47公顷),占全区耕地的49.2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3207亩(2213.8公顷),占32.0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439.20亩(1229.28公顷),占17.7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88.20亩(65.88公顷),占0.9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9.15亩(4.61公顷),占0.07%。

全区另有1649.55亩(109.97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886.8亩(59.12公顷),旱地762.75亩(50.85公顷)。

(二)园地8464.65亩(564.31公顷)。其中,果园1928.10亩(128.54公顷),占22.78%;茶园575.85亩(38.39公顷),占6.80%;其他园地5960.70亩(397.38公顷),占70.42%。

(三)林地239212.05亩(15947.4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59800.10亩(10653.34公顷),占66.80%;竹林地38597.85亩(2573.19公顷),占16.14%;灌木林地4321.50亩(288.1公顷),占1.81%;其他林地36492.60亩(2432.84公顷),占15.25%。

(四)草地1421.40亩(94.76公顷)。其中,其他草地1421.40亩(94.76公顷),占比100.00%。

(五)湿地5818.80亩(387.92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区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3363.00亩(224.2公顷),占57.80%;内陆滩涂2455.80亩(163.72公顷),占42.2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8117.00亩(5207.8公顷)。其中,城市用地42226.35亩(2815.09公顷),占54.06%;建制镇用地5677.50亩(378.5公顷),占7.27%;村庄用地28415.25亩(1894.35公顷),占36.37%;采矿用地1417.65亩(94.51公顷),占1.8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80.25亩(25.35公顷),占0.49%。

(七)交通运输用地17996.85亩(1199.79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822.85亩(188.19公顷),占15.68%;公路用地8295.75亩(553.05公顷),占46.10%;农村道路5198.85亩(346.59公顷),占28.89%;港口码头用地1326.60亩(88.44公顷),占7.37%;管道运输用地352.80亩(23.52公顷),占1.9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3818.30亩(6921.22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8628.70亩(1908.58公顷),占27.57%;湖泊水面33603.00亩(2240.2公顷),占32.37%;水库水面2564.40亩(170.96公顷),占2.47%;坑塘水面32320.35亩(2154.69公顷),占31.13%;沟渠3080.85亩(205.39公顷),占2.97%;水工建筑用地3621.00亩(241.4公顷),占3.49%。

“三调”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与第二次国土调查相比,“三调”在调查内容、分类标准、调查精度、技术方法、成果核查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调整和提升,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区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也反映出我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监测保护,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科学统筹生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基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