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洞庭湖流域芭蕉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02-20 10:50   浏览量:1   | | | |

  审议,2025220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洞庭湖流域芭蕉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洞庭湖流域芭蕉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芭蕉湖片区水系

建设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京帝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洞庭湖流域芭蕉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芭蕉湖片区水系。项目总投资157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4万元,占总投资的0.3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网26.1千米,生态沟渠36.64千米,生态护坡29.4千米,建设人工湿地2.23平方公里,清理河道垃圾3.4万吨,水生态隔离带2.71平方公里,底泥清淤25.7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运输道路扬尘、堆场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和淤泥恶臭等。施工期扬尘废气严格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空气影响。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减轻机械尾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通过强化清淤作业管理,保证清淤设备运行稳定,减少清淤过程臭气的产生。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NH3和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2类标准。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等。项目施工期各类废水按要求应收尽收、合理处置,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时序,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开挖,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底泥清淤施工选在枯水期进行,采用干式开挖作业,下游积水段采取围堰施工,尽量减少对水体的扰动。运营期建立专职队伍定期维护保养污水管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人工湿地,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执行《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表1中一级标准。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项目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和清挖出的淤泥全部就近回用于生态护岸工程;河道垃圾清理出后就近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合理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合规处置。运营期定期对污水管网、污水治理设施、人工湿地进行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渣、植被断枝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限值标准。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限,尽量缩短施工时间;规范制定运输方案及设置临时土方堆场、临时道路、沉淀池等;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作业带,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持续强化施工期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源的收集管控,有效减缓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定期对污水管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和人工湿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