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5年6月12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生物质气化柔性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生物质气化柔性平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石化新区己内酰胺部预留用地 |
建设单位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柔性平台建设项目位于岳阳市云溪区湖南石化新区己内酰胺部预留用地,项目总投资785.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6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气流床+流化床柔性生物质合成气试验平台。项目以成型生物质颗粒、氧气、碱液、天然气等为主要原辅材料,年产合成气2.34万吨,蒸汽2.14万吨。项目生产的合成气进入湖南石化现有的合成气系统用于湖南石化生产液氨。项目须按照中试项目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控制生产规模和时限,原则不得超过2年,确有需要的,须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中试期满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并按要求予以拆除或到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报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合格油品,减少运输车辆和燃油动力机械尾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切实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操作,物料密闭投加、输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定期对生产设备、管路管线、机泵等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防止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颗粒投料粉尘、原料罐放空粉尘和布袋过滤器清灰粉尘,常压灰罐过滤器清灰、灰渣过滤器清灰、灰锁斗过滤器清灰排放的含尘废气,以及烘干废气等。项目生物质颗粒投料粉尘、原料罐放空粉尘和布袋过滤器清灰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56米高的DA126排气筒达标排放;常压灰罐过滤器、灰渣过滤器和灰锁斗过滤器清灰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56米高的DA127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DA128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生物质颗粒投料粉尘、原料罐放空、布袋过滤器清灰以及常压灰罐过滤器清灰、灰渣过滤器、灰锁斗过滤器清灰排放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烘干废气排放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合成气洗涤急冷废水、设备冷却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等。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送煤气化装置澄清槽处理后回用,其中90%的废水经澄清处理后回用于煤气化装置,10%废水依托水务部(三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外排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中较严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利用工作,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包装袋、灰渣和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安全贮存、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处置。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38t/a,NOx:0.305t/a,COD:0.74t/a,氨氮:0.074t/a。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在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内部调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