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溪区免费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岳云卫发〔2022〕9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以下简称“两癌”筛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635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湘妇儿工委字[2021]1号)及湖南省农村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等相关要求,结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以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为重点,为适龄妇女提供“两癌”筛查服务,促进“两癌”早诊早治,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率达到80%以上。
2、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两癌”防治意识。适龄妇女“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3、创新“两癌”筛查模式,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
二、服务对象
35-64周岁妇女,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今年的目标地区为云溪街道,具体目标人群分配明细见附件4
三、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筛查计划。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到相关医疗机构接受“两癌”筛查。
(一)宫颈癌筛查内容。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癌初筛。采用以下方法:
(1)高危型HPV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检测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4种高危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6、68等亚型。原则上每5年筛查一次。
(2)宫颈细胞学检查。HPV阳性者,免费进行子宫颈/阴道细胞学 TBS(The Bethesda System)检测。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宫颈癌筛查流程见附件2-3.
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筒称ASC-US)及以上者、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对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二)乳腺癌筛查内容。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乳腺癌筛查流程见附件2.
3、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对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三)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筛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
(四)组织实施。
及时掌握辖区35-64周岁适龄妇女人数,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定期接受筛查。遴选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承担宫颈癌筛查工作。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服务模式,方便妇女接受筛查服务,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苑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提高各级特别是区级医疗机构在“两癌”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及治疗等方面的能力。健全“两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两癌”防治能力。
(二)质量控制。制定“两癌”筛查质量控制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参与“两癌”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及时反馈质控结果,指导改进服务质量。相关机构要完善自我检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保证服务质量。
(三)经费保障与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将宫颈癌筛查纳入区政府民生工程,统筹协调多方资源,加强经费保障,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合理提高筛查经费补助标准,积极推动宫颈癌筛查、宣传动员、随访管理、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强化资金监管,规范经费使用,保障“两癌”筛查工作顺利实施。
(四)信息管理。妥善保存“两癌”筛查原始资料,推动建立个案信息管理系统,避免重复筛查。收集多种来源的“两癌”筛查和治疗信息数据,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五)考核评估。定期开展考核评估,确保“两癌”筛查工作落实。考核内容包括:具体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筛查流程及服务质量、异常病例随访管理、质量控制、信息上报等。考核评估对象包括:“两癌”筛查技术指导部门、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含外送检测机构)等。
五、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宫颈癌筛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初筛机构和转诊机构,开展质量控制。成立“两癌”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
(二)承担“两癌”筛查技术指导工作的妇幼保健机构。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对辖区内“两癌”筛查工作具体实施。掌握辖区内妇女“两癌”防治服务现状,开展“两癌”筛查服务相关业务培训;对辖区内“两癌”筛查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分析上报: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两癌”筛查质控工作;推广“两癌”防治适宜技术等。
(三)医疗机构。由云溪区妇幼保健院承担宫颈癌筛查服务,各镇(街道)/社区协助,配备与开展筛查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筛查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
1、初筛机构。主要负责采集病史、妇科检查、初筛取材、乳腺B超等,针对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2、转诊机构。负责接收初筛机构转诊的标本及异常或可疑病例,提供宫颈细胞学阅片、HPV检测、阴道镜检查、乳腺X线检查、乳腺活检、组织病理学检查等相关服务。转诊机构应当在出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筛机构。
附件:(略)
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健康局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 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