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湘办发[2011]18号)、湖南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级维稳办贯彻执行<湖南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意见》(湘稳办[2011]14号)、岳阳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的要求,为让公众了解岳阳市2023年第五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巴陵石化己内酰胺项目厂外工程管带机硫铵转运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信息,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岳阳市2023年第五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巴陵石化己内酰胺项目厂外工程管带机硫铵转运站项目)位于云溪区陆城镇枫桥湖村,占地面积0.1344公顷。本项目通过在道仁矶彰家湾散货码头附近(距码头距离约400米,属己内酰胺搬迁项目厂外工程内容)新建1#硫铵管带机转运站及配套设施,将己内酰胺搬迁项目硫铵管带机输送的硫铵经站内转运至道仁矶散货码头的皮带输送机,通过道仁矶彭家湾散货码头水运出厂,减少汽车出厂压力,同时节约运输成本,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工作程序
(1)针对本项目特点和社会环境状况,确定现场调查方案、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行张贴调查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等调查方式;
(2)调查成果:在识别和筛选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主要和关键的社会风险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岳阳市云溪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杨容君
联系电话:0730-8417990
2、评价单位:湖南卓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18692103868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