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务: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姓 名:彭伟
工作分工: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产业园区、发展改革、统计、物价、税务、投融资管理、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金融、保险、机关事务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保密、信访、接待、兵役、人民武装、人防、援藏、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企业“三供一业”和社会职能移交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方面工作。负责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协调。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绿色化工高新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统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税务局、区信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金融事务中心、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驻区各商业银行和商业保险机构。
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委统战部(含区工商联、区侨联、区民宗局)、区人武部、区关工委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绿色化工高新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统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税务局、区信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金融事务中心、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驻区各商业银行和商业保险机构。
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委统战部(含区工商联、区侨联、区民宗局)、区人武部、区关工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