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6、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7、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19、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专户管理(部门)
22、专户管理(政府)
23、一般预算经费拨款(部门)
24、一般预算经费拨款(政府)
2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6、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7、政府采购
28、政府购买服务
29、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
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
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第四条 区区监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案件管理室
(四)案件管理室
(五)信访室
(六)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部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障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各项行政事业性专项商品服务支出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9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5年收入较去年增加172.62万元,上升18.73%,主要是人员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9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2.62万元,上升18.73%,主要是人员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94.26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28万元,占8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82万元,占11.59%;卫生健康支出36.01万元,占3.29%;住房保障支出50.16万元,占4.5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66.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8.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办案专项经费54.00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党纪条规制度汇编4.0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整治;纪检监察内网迁移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无;群情通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无;乡镇纪检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检工作;执收成本60.00万元,主要用于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22.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54万元,上升22.53%,主要是上级拨款办案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4年持平,主要是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纪检监察大会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纪检工作部署;培训费预算36435.24万元,拟开展办案能力培训培训,人数61人,内容为办案能力提升;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9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26万元,项目支出128.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