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供人〔2014〕47号
关于李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社机关各科室、各企业:
经市社党组研究同意:
李霄同志任宣教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孔春山同志任审计科科长,免去其宣教科科长职务;
周傲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朱炜同志任财计科副科长。
2014年12月30日
岳供人〔2014〕47号
关于李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社机关各科室、各企业:
经市社党组研究同意:
李霄同志任宣教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孔春山同志任审计科科长,免去其宣教科科长职务;
周傲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朱炜同志任财计科副科长。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