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系统规范园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建立规范、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切实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276号)等要求,经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由区管委会统筹推进园区法律服务工作,通过统一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组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方式,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区管委会及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二)服务期限。聘期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报价。律师事务所报价不得超过30万每年,最终服务价格以财审合同约定为准。
三、选聘条件
受聘律师事务所须组建不少于6人的常驻服务团队,团队及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条件的需按规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2.主体资格合法。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正常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3.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参与本项目采购时,未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近3年在政府或企业法律顾问领域有3件以上典型成功案例(如重大决策法律论证、重大合同审查、行政诉讼代理等)。
(二)顾问团队律师资质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忠于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无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专业能力适配。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近两年度在区直部门担任过法律顾问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3.职业操守优良。团队成员近5年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职业道德良好,业界评价高,社会形象优良。
4.实务经验丰富。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及政府工作规则,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分析与处置能力。
5.专业领域对口。精通行政法、经济法等业务,能胜任管委会及所属单位的法律事务需求。
四、服务内容
法律顾问团队需承担以下具体服务事项:
(一)为区管委会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论证及意见;
(二)参与区管委会及所属单位有关合同、招商协议的合法性审查;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审查及审议;
(四)代理或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及重大合同;
(六)对区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改制、上市、资产处置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处理区直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的涉法涉诉事务,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办理司法机关商请区管委会协调的重大涉法事务;
(九)开展法律咨询及法治宣传教育;
(十)参与涉外事务、专项工作及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处置;
(十一)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涉法事务。
五、服务方式
区管委会指定区发展服务中心为法律顾问服务管理的主管部门,服务方式如下:
(一)现场服务。受聘律师事务所须统筹安排团队成员值班,每个工作日至少安排2名律师在区发展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当面受理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或办理相关事项。
(二)远程服务。根据区发展服务中心要求,对一般涉法事项、法律文书审查等需求,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视频会议等方式提供服务,一般应在24小时内提出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六、工作机制
(一)需求提报。区直单位或市直派驻各单位有法律服务需求时,填写《法律服务或合法性审查呈报表》,经工委分管领导审签后,向区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任务指派。区发展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事项,与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沟通确定承办律师,并明确服务时限及工作要求。
(三)审核把关。承办律师完成法律意见初稿后,区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申请单位、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及承办律师共同审核,形成最终规范性法律意见书,作为管委会及区直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进行决策的法律依据。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需携带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安排顾问律师身份证复印件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方案等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于2025年11月27日前报送区管委会8楼813室,超出规定期限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区发展服务中心对报名单位的提交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可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机关进行询问、调查,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审查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
(三)综合评审。区发展服务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拟聘请的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确定后提交区工委领导审核批准。
(四)结果公示。区管委会批准综合评选出的聘任单位后,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发放聘书。公示期满无影响聘任情形的,区发展服务中心与聘任单位签订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合同,举行聘任仪式,发放聘书。
联 系 人:潘莞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9号
邮政编码:414000
联系电话:13807402893
监督电话:0730-8720029
附件:
1.《岳阳经开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团队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2.《岳阳经开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团队拟安排律师资质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