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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6-19 11:55 浏览次数:1

  岳医保字〔2025〕12号A2类 同意公开

严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市民营医院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营造良好发展和公平竞争环境

  目前,岳阳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关于民营医院准入等方面,我市一直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凡是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医保定点。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主要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2.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3.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4.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进销存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并按规定执行;6.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能够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实时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能够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电子处方流转、电子票据、电子病历等落地应用,能够实现医保结算窗口便利性和时效性要求以及具备追溯信息采集条件;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7.机构所在地符合年度医疗机构区域配置规划;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目前,市本级管理23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有14家为民营医院,占比为61%。

  二、逐步将民营医院纳入职工门诊共济范畴

  根据《岳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三级、二级、一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将“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市本级14家民营医院中,经自愿申请,已将符合条件的6家民营医院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占定点民营医院的43%。部分民营医院因信息化建设滞后,暂未达到门诊共济系统对接标准,如:要求具备实时视频监控设备,实现购药、处方、配药等全程场景视频监控,场景监控视频保留时间不少于1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简化经办流程,严格准入标准。进一步落实湖南省医保局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医保定点申请,评估周期缩短至3个月内。民营医院在执业许可、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水平等方面达到与公立医院同等标准即可申请医保定点,如岳阳民营医院鑫宁医院为2025年新增定点医疗机构。二是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按同一标准分组付费,激励民营医院提升效率。及时结算医保费用,与民营医院的结算周期不超过30天,有效缓解民营医院资金压力。三是加强医保培训与指导。医保部门定期组织民营医院开展医保政策培训,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通过常态化考核和智能监控系统,对民营医院诊疗行为进行实时监管。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建立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制度,对诚信达标的民营医院减少检查频次,优先支持发展。

  感谢您对岳阳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承办负责人:陈连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余昭容 1867305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