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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6-04 15:45 浏览次数:1

  岳医保字〔2025〕10号A1类 同意公开

胡建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无陪护病房”服务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提案中就推广“无陪护病房”服务模式,以解决护士配置缺口及家属陪护负担问题,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与质量的建议极具价值。提案提出制定无陪护病房服务价格,并做好与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相衔接,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对我局随后开展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着重要启发和帮助。

  近年来,我局非常重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定价目录》要求履行定价职能,坚持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逐步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优化。医疗服务项目中护理工作强度大、耗时长,医疗机构一直期待能适当提高价格体现护理价值,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2025年3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促进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3号)要求,我局经过广泛调研、严密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出台了《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岳医保发〔2025〕10号),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文件规范整合特级护理等22项护理类项目价格,综合上调价格比例26.6%,其中20个护理项目为全额报销,调价费用绝大部分由医保基金承担。同时,顺应医患双方需求的“免陪照护服务”和“上门服务”项目正式出台,为家庭护理等难题提供更多解决途径。

  本次新增的“免陪照护服务”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医疗机构在提供等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由护士或专业护理员承担的生活照料服务,无需患者家属或患者家庭自行雇用护理员陪护。“免陪照护服务”项目立项初衷是要解决本该由患者家属或患者家庭陪护病人、但患者家属或患者家庭无法陪护的难题,目前仅适用于特级、一级护理患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我市收费标准为140元/日,并将根据医疗机构实际开展情况对其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市医保实施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保报销政策,在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条件下,医保筹资水平还不高,基金支撑能力还不足,基本医疗保险只能立足于“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尚不具备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生活护理费用的条件,“免陪照护服务”目前属全额自付项目,尚未纳入医保报销。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岳阳实际,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不断理顺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

  承办负责人:胡晓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石磊  1380730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