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的《2018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附表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jsj.yueyang.gov.cn/) 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730-8222580,会展中心东侧房地产交易中心10楼,邮政编码:414000)。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岳公开办函[2018]3号),突出公开重点,规范政务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围绕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要求,紧扣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把推进政务公开和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紧密联系,作为全面加强机关建设的总抓手,明确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推进重点工作公开、推进窗口服务提质、推进工作长效机制五大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机构责任落实到位。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星耀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叶建国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行政审批办,负责牵头指导、实施、督促全局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局行政审批办、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具有审批(政务服务)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工作人员。
2、经费给予保障。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经费列入了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由局机关保障、政府网站建设由信息中心保障),确保了我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工作经费和官网建设运行经费。
3、考核机制完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2018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并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牵头领导及责任单位。按季度对本单位执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考核,及时纠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突出公开重点。重点公开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务服务办事信息。一是围绕省、市民生实事及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信息公开。二是围绕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及时、全面公开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中标结果公告等信息。三是公开我局驻平江扶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福利、环保督查、黑臭水体整治等信息。四是公开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的规定。五是审批办事服务信息。全面梳理公布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理并公开企业群众办事所需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全年我局政府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3385条,政务微博共公开政府信息11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37条。
2、落实解读责任。围绕“一三五”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维修基金使用、公租房补贴、信用体系建设、环保督查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全年网站政策解读稿件发布26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次。
3、提升回应实效。切实抓好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处置,做好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及时回应《市长信箱》、12345公众服务热线、来信来访等问题,向群众宣讲政策,解决民众实际困难。今年来,共办理《市长信箱》622件、12345公众服务热线5450件,受理信访件239件,受理率、处理率和反馈率100%。全年共计收到网络依申请公开24起,均已全部答复、办结,处置率为100%。
4、规范平台管理。建立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全面升级实体政务窗口的服务能力。配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加快“一站式”向“一窗式”转变,提升政务中心住建窗口的政务服务公开能力。一是摸清了底数。公开和确认了多局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60项。其中:0跑事项2项,一跑事项55项,另有技术性较复杂的多跑事项3项,一跑率95%。二是优化了流程。审批时限平均比法定时间缩短40%,特别是项目审批服务环节,做到一站式受理、联合勘验、后台分类审批。三是充实了人员。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配合局人事科,重新选调了25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中心住建窗口,确保受理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一年以来,市住建窗口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7.36万件,日均受理办件309件,按时办结率100%,承诺件承诺期内提前办结率100% ,群众满意率保持在100%以上。
5、强化公开制度落实。一是强化决策公开。刊发公文必须明确其公开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召开会议决策重要事项时,通知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二是强化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等方面的审查。三是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对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修订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截至2018年12月,我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24件,皆为网上受理申请,均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回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860人次,其中现场接待85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240人次,网上咨询1020人次,提供服务类信息890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根据要求,为保证本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局配备了8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专项经费30万元(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费用。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本局没有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各科室配合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与开发;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针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能胜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385 |
其中: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8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决的情况 | 次 | 31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5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4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