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要求,从2月到6月对我市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工伤保险费,从2月到4月对我市辖区内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工伤保险费。参保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事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照常缴费。
市工保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岳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