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突发公卫指〔2020〕2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华突发公卫指〔2020〕51号文件要求,在确保我镇疫情有效防控的同时,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当前我镇复工复产复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第一的位置,按照“有序、严格、规范、双赢”的原则,统筹做好抓防疫、稳人心、促发展工作,引导和推动各相关主体既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又确保企业生产、市场供给恢复到正常轨道,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时间安排
各企业主体、市场主体等根据自身需要,安排复工复产复市计划。
三、工作要求
各主体在复工复产复市之前,要严密布防,特别注意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准备工作。
(一)要成立由各主体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防控工作班子,制定工作安排和防控预案报镇指挥所备案审核。
(二)复工复产前要详细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对存在感染风险的职工,在未经医疗机构确认之前,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复市。
(三)建立全员实名制健康管理台账,实行日排查制度,户籍非插旗的员工,由属地村(村区)出具证明;在疫情解禁前,属县、镇大数据系统管控对象(涉疫区用工)不得参与复工复产复市,不得使用涉疫区员工。
(四)各主体单位指定专人在相关进出口设置体温测量点,如有发热和咳嗽等情况,由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立即安排专业人员护送到医疗机构就诊,按程序上报。
(五)各主体单位要备足员工所需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严格要求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六)在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提前安排专人对人员集中区域按规定进行防疫消毒。
(七)做好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每日体温监测,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员工就餐采取分餐、轮流用餐制,避免人员密集。
(八)要将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按时向镇指挥所报告,紧急情况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复工复产复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刘专同志任组长,罗嵩、唐忠爱、周循清、施定兵、彭胜(常务)等同志任副组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市监所、派出所、卫生院、人社站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镇复工复产复市工作,解释政策,按照要求抓好生产,负责相关具体问题的研究。
(二)规范管理措施。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复工复产复市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报镇指挥所备案。返岗人员上下班通行证由主体责任单位统一把关,报镇指挥所交通组备案。
(三)强化监管服务。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做好复工复产复市的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卫生院要加强疫情监测监管;镇指挥所交通组要为复工复产复市提供通行保障;市监所要加强农集贸市场复市管控;环境整治办要督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动疫情防控转化为爱国卫生运动;市监所、派出所等要加强对宾馆、网吧、茶楼、KTV、麻将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监管,在县指挥部没有下达解禁指令之前,一律不得恢复营业,严防疫情扩散蔓延;人社站、安监办、农技站等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四)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要从严问责追责;对相关主体责任人一律从严惩戒,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镇资料员:何佐夫18692117950
企业主体复工复产联系人:黎安忠13974075828
市场主体复市联系人:胡彬18817035528
防疫监管联系人:李继白13874042598
附件:
1、备案登记表
2、务工证明
插旗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