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2024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云教体〔2024〕15号)
区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股室:
《岳阳市云溪区2024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7日
岳阳市云溪区2024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工作,有力促进“双减”落地见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阳光招生的原则。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
2.统一管理的原则。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招生、统一录取、统一管理。
3.分类指导的原则。中小学招生工作分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高中阶段确保普职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振华
副组长:杨建波 陈丽(具体负责) 陈玲玲
成员:
李凯 张琼华 刘拥军 张五一 汪锐 曾令春 余洁 谌国良 徐金明 方卫军 张勇 黄建斌 王霞林 陈平峰 兰猛 刘家祥 袁再红 刘亚梅 杨雨霞 李耀文 伏建辉 李中秋 彭曼妮
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刘拥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阳光招生日常工作开展。
三、招生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对象为云溪区招生片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之前(含)出生的学龄前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云溪区各镇、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云溪区初三应届毕业生。中职学校招生对象为初三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义务教育阶段
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按居住地(相关房产证)或户口严格把关,以招生片区划分为准(见附件1、附件2)。招生工作按照报名、审核、预录、报到四个步骤进行。
(1)报名。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今年中小学起始年级实行网上报名,网址和程序见附件3,中小学新生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8月15日上午8:30开始至8月19日下午5:30结束,其他年级学生9月1日报名;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需上传学生本人户口本页(身份证)、户主户口本页、父母房产证(建房许可证)、出生证明、网格化实有人口信息核查单等资料。报名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清晰、有效,过时报名端口自动关闭,不再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审核。8月20—8月22日,区直各中小学严格按照招生录取办法(附件6)对申报资料进行网上审核,所有材料需要严格把关,做到“谁审核,谁负责”。
8月23-25日,局中小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网上复核。
因信息上报有误、不在招生范围或填报资料不全等原因网上被驳回的新生家长,可在接到驳回信息后按照提示重新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前,每位新生申报资料限3次机会,3次后,局中小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材料就近派位,不再接受新生申请。
(3)预录。8月27日,局中小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核结果,发放预录通知。学生预录顺序:从第一顺位开始预录派位,前一类别学生派位完毕,再进行下一类别学生派位,当某一类别学生人数富余而学校学位不足时,就近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派位入学。新生预录通知8月28日通过短信下发至家长手机端。
(4)报到。9月1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凭预录短信、身份证(或户口本)、预防接种证明到相关学校报到;初中七年级新学凭预录短信、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学生评价手册到相关学校报到。
2.对家长或学生报名时提供虚假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其他信息的,一律不予录取,并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关处罚规定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信息对其进行查处。
3.区外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若要在本区内招生,必须经市教体局批准,报区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凭介绍信在区教育体育局的监管下开展招生活动,未经批准的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本区组织招生宣传活动。
4.转学插班生的报名办法:要求转学插班就读的学生(含区外转入,区内转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弟、随迁子女),参照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到申请学校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和录取。
学校接收转学插班要求满足二个条件,一是该年级有空余学位,二是申报学生属于招生范围内学生。如遇申报转入条件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按申报时间先后进行录取。没有学位或者学位不足时,由该学校接收相关资料后向教体局汇报,由教体局就近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学校不得超班额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5.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政策得到落实。所有适龄适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就近选择学校随班就读。
6.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人才子女优待办法,妥善解决其子女就学问题。
(二)高中教育阶段
使用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对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以录取平台信息为依据,审核高中学校新生信息,注册高中学籍。
区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若要在本区内招生,必须经市教体局批准,报区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凭介绍信在区教育体育局的监管下开展招生活动,未经批准的学校和个人不得在本区组织招生宣传活动。生源学校和教职工不得接待、协助区外招生人员进行招生宣传或者向其提供生源信息和招生便利。
1.区一中招生。区一中招生严格按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指标招生,按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的体育、艺术、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其他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留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学生加分或优惠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不得招收复读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或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被区一中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物流职校招生。岳阳市物流工程职业学校在计划内招生450人。招生对象为未考起普通高中和考起了普通高中愿放弃高中就读的区内外九年级应届毕业生。
五、规范管理
1.录取工作。中小学新生招生录取必须通过教育体育局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内进行录取注册。职校录取工作必须按照《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执行,通过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信息平台录取注册。
2.学籍异动。所有学生的录取、转学、休学等,均严格按《岳阳市云溪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岳云教体〔2018〕21号)实行。任何学校、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外校或本校休学学生借读。任何学校的学生不得有人籍分离的现象。所有学生学籍(含转学插班生)的学籍必须在开学后二周内办理完毕。
3.均衡编班。各中小学新生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随机编班,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子弟班等。起始年级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不超过45人/班,中学不超过50人/班),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各学校可在准班额内预留适当学位,用于解决正常转学和劝返复学学生的学位问题。
4.信息公开。局机关、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发布消息、召开家长会等方式,认真扎实做好阳光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区融媒体中心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介绍招生政策及报名、录取时间、操作流程、资料准备等信息。
六、责任落实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面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各中小学校长是阳光招生工作直接责任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带头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12345市民热线、市长信箱等信访问题,避免出现不利舆情。区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监组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学校及个人严肃追责。
工作咨询电话:
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0730—8413237
阳光服务中心 0730—8419102
监督举报电话:
区教体局纪监室 0730—8413237
附件: